老J转自《文汇报》1998年7月24日
学术规范的歧途
李磊明

  学术规范是时下人文社科界谈论的热点话题,据称九十年代学术界是思想淡出、学术登台。人文社科研究当然需要规范,这是学术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依托,但目前有些人竭力推崇与鼓吹的学术规范,似乎已走
进了歧途:有些人热衷的学术规范最“硬”的无非是两条,一是引文必须注明出处,二是论著须附有参考文献,据云这是与“国际”接轨。应该说,这两条对国内学界存在的随意引用他人成果而不予注明的陋习,
有一定的匡正作用。但是,学术规范不应仅局限于形式,现在不少论著条条符合“规范”,而究其实却是七拼八凑、了无新意的平庸之作甚或是伪劣之作。书后列着大量的英文参考文献,而实际连英文字母都不识
;引了一句马克思的话,却大言不惭地在参考文献中赫然列着《马恩全集》,有的著作参考文献多达数百种、涉及外文七、八种,其博大精深堪与陈寅恪,钱钟书等大师比美了,可是内行人一看却是东抄西摘的“
布丁衫”。这些例子在现今的学界屡见不鲜。“学术规范”在某些人手中成了吓人的幌子,成了“泡沫学术”的遮羞布。这也是这些年学术论著看似规范,其实水准下降的原因所在。
  最近,西方学术界发生一场风波“索克尔《社会文本》事件”。美国纽约大学理论物理学教授艾伦·索克尔给后现代思潮研究的重镇《社会文本》杂志写了一篇论文,文中所使用的语言完全符合规范,形式也十分中规中矩:35页的论文列有217篇参考文献,条条准确无误,109个注释也条理清楚。《社会文本》认为已具有相当水准,予以发表。不料该物理学家三周后在另一家杂志撰文,对该文作了彻底否定,坦言自己是有意模仿后现代行话,论文看似不错实属胡说八道、错漏百出。
 这个论争涉及许多问题,如两种(人文和科学)文化的对立等等,触及“学术规范”则告诉人们一个浅显的道理:所谓“学术规范”并不能保证学术著作的水准。学术规范不能成为衡量、评判学术水准的标准,更不能划地为牢,作茧自缚。有时规范是可以突破的,如王国维开创戏曲研究新路子,《宋元戏曲考》,使下里巴人登上学术的大雅之堂;陈寅恪“以诗证史”,《柳如是别传》另辟蹊经,启人良多。这些在当时都是不合“规范”的,因其大胆的开拓和成功的垂范,而成为新的学术规范,“示来者轨则”。所以,如果真要说学术研究有一条必须遵守的“规范”,那就是独创性,舍此无他。